为了保证在本季节,河北省当地的水产养殖户丰产,同时加强当地秋冬季节淡水养殖生产管理,近日,河北省提出了2013年秋冬季淡水养殖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秋季是淡水养殖生产的关键季节,也是鱼虾等养殖水生动物育肥和收获的黄金季节。进入11月份后,我省多数淡水养殖品种生产结束,部分淡水养殖品种进入越冬阶段。为确保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做好淡水养殖生产秋冬季饲养管理,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淡水养殖产业创新团队提出以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保持较高水位,加强水质调控
进入秋季,我省各地秋高气爽,气温和水温逐渐下降,水体溶解氧升高,各种水生动物食欲旺盛,生长迅速。由于池塘载鱼量较大,投饵量较多,残饵及代谢物也沉积较多,易厌氧发酵产生氨氮、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同时昼夜温差逐渐增加,上下水层对流加大,易使水质恶化。因此应尽量保持较高的水位,定期加注新水或换水,适时开机增氧;定期使用生石灰、含氯石灰、二氧化氯、溴氯海因等进行消毒;定期使用微生态制剂调控水质。技术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场家应经常检测养殖用水中的溶解氧、ph、氨氮及亚硝酸盐等,使养殖用水符合ny 5051《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或ny 5052《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规定。
越冬前应清除较多的淤泥(用清淤泵等),池塘加满水(尽量保持在1.8m以上)并调整好池水肥瘦,保持适宜的浮游植物量,控制浮游动物总量。已出池完毕的池塘应排水清塘,放干池水,清除塘内淤泥、杂草和野生杂鱼,利用冬季和早春晒池。
二、提高饲料质量,加强投饲管理
秋季气温、水温适宜,水生动物生长旺盛,对饵料的需求量较高,应抓住有利时机强化投喂。一是要求饲料质量好,营养全面。饲料应符合ny 5072《无公害食品 渔用饲料安全限量》的规定。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二是要适当增加饲料蛋白比例,促膘催肥,以利于上市或越冬;三是要根据天气、水质、鱼情适当增加投饲量,延长吃食时间,傍晚的投喂量应适宜,不应有剩料,以提高饵料利用率,既保证水生动物快速健康生长,又要不污染水质。
来源:中国水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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