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全国粮食增量的91%来自13个粮食主产省(区)。但从收入来看,除辽宁、江苏、山东3个沿海省外,其余10个主产省(区)人均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88%,人均财政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7%,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粮食主产省(区)人均财政支出613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0%。
我国粮食生产呈现越来越向粮食主产区集中的趋势。尽管国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但粮食主产区财政资金紧张状况未得到改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越多,经济越落后,陷入“粮食大省、经济弱省、财政穷省”的怪圈。
对农民来说,农资价格上行压力加大、生产用工成本上升、全社会工资水平上涨的趋势难以改变,粮食价格的提高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种粮比较效益偏低的问题将日益突出,‘种地一年不如打工一月’,严重制约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另一方面,粮食直补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收入补贴,与粮食产量已经不挂钩,只要有地就补,变成为务工收入补贴。
专家们建议,今后要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总体规模,帮助产粮大县缩小与经济发达县份的财力差距;同时取消超大产粮县奖励资金封顶限制,实行奖励与产量和贡献挂钩,进一步调动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
建立一种多方位的、新型的、高标准的粮食生产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的职责与事权,发挥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首先,建立粮食主产区的利益长久补偿机制,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粮食产量越来越多,与粮食主销区的经济差距、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却越来越大,将导致中央粮食调控目标打“折扣”,影响粮食安全。
同时,应顺应价值规律,结合完善经营方式,建立种粮成本利润率继续提高和净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的机制,千方百计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经济效益。
其次,取消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让地方政府配套政策,避免配套资金“越肥越添膘”。因为农民种粮效益低,政府无利可图,发展粮食生产再让地方政府配套等于雪上加霜,取消配套政策,有利于地方政府抓粮。
第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让主产区“看好地”、“种好粮”。粮食主产区大都是欠发达地区,财政非常困难,农业设施更差,因此,中央要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投入,加大向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额度,特别是要加强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不断提高主产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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