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近日在超市购买了生鲜猪肉,销售员介绍说猪肉是绿色食品,但却无法证明,而且猪肉包装袋上贴的价签跟实物不一样。
张先生介绍,他一次性在超市购买了约200元钱的生鲜猪肉,介绍说是绿色食品,超市零售价是24.8元/斤。
张先生表示自己在结账时发现猪肉外包装上贴的价签上是猪蹄,销售人员表示不小心贴错了价签,但新帖的标签写的是瘦肉,超市工作人员和销售商工作人员答复可以退货,此外张先生表示自己从工作人员处得知购买的猪肉并非绿色食品,只是普通猪肉。张先生想知道销售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该如何主张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这一事件中,张先生若要向销售商主张权利,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商家曾向其介绍销售的猪肉为绿色食品。
来源:辽宁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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