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江陵县野生小龙虾禁捕工作会议在水产局会议室召开,水产局全体人员以及各乡镇、管理区水产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产局局长李胜平主持。
会上,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副站长齐华章同志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龙虾禁捕期的通告》(鄂政发【2010】5号)等文件精神,希望各乡镇、管理区认真做好野生小龙虾禁捕工作,同时强调野生小龙虾禁捕范围为县内天然水域,禁捕时间是从9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为确保野生小龙虾禁捕工作顺利开展,会上对各乡镇、管理区小龙虾禁捕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县各乡镇、管理区要高度认识到野生小龙虾禁捕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策划小龙虾禁捕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二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管理区要认真配合水产局的工作安排,做好广泛宣传工作以及群众动员工作,增强全县人民对野生小龙虾的保护意识。三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各乡镇、管理区要严格执行水产局的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管理,对野生小龙虾禁捕工作实行分区域、分阶段管理,控制捕捞源头,切断销售途径,加强市场和小龙虾专营店的执法检查。(芷冬)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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