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4时06分,潼南渔政接群众举报:涪江河潼南县城莲花大桥下面有人在用电捕鱼。接电后潼南渔政一边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事发地点,一边电告公安请求支援一同前往联合查处。
当联合执法人员到达事发地点时,当事人身背电捕鱼设备正在岸边进行电捕鱼,被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拿获。渔获物有小鲫鱼31尾、餐条3尾和马口鱼1尾共重约0.5斤左右;并对电瓶1 只(成都川西蓄电池有限公司“6-qw-45”型)、带电线的竹杆2根和组装无生产厂家的电子捕鱼器1部等电捕鱼设备进行了扣押。
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来源:潼南县渔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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