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印发《鄞州区开展清理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鄞海渔发[2013]23号),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行动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是发放《鄞州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告知书》550份,告知书明确要求相关渔业村(社)及渔民应积极配合全市统一开展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前自行清除上述违规渔具。逾期不自行清除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拆除并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8月20日,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全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区各镇乡(街道)农办(农业科)渔业负责人、渔业安全协管员及区海洋与渔业科、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四是督促各镇乡(街道)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要求在本月底前自行拆除违规渔具。2013年8月20日,咸祥镇召开全镇村(社)负责人会议,部署全镇清理工作。8月22日,钟公庙街道、潘火街道、古林镇等相关单位的调查情况已完成。
来源: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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