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省农业厅专项行动检查组到景洪市电站库区澜沧江段,巡视检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
按照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要求和省、州、市的工作布署,景洪市渔政管理部门开展了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渔民,为渔民提供渔业法律法规咨询等活动,在辖区10个乡镇采取下乡巡回宣传、集中培训、会议及报纸、宣传车、墙报、印发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109份,张贴宣传标语28条,出动执法车83辆、渔政执法快艇10艘、执法人员350人次;认真开展了渔政执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及保护生态环境统一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和无证捕捞等非法行为。2013年共开展江河、库区、市场渔业行政执法检查行动90余次,共缴获电鱼机15部,非法违规渔具833套(张),查处违规渔船1艘,拆除栏河坝1座,没收非法渔获物36公斤,处罚1500元。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得到较好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渔业生产秩序逐步走向了正规。
检查组先后开展了现场巡查、座谈会等活动,详细了解了景洪市渔政工作情况,对景洪市检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常态化;二是违法网具收缴工作要继续开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查处其它捕捞渔具时对电、毒、炸鱼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工作,让群众知道什么是禁止使用的捕捞渔具,让捕捞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
来源:景洪市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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