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20日,垦利县2013-2014年海域使用金征收530余万元,渔业资源补偿费150余万元,涉及海域160余宗,目前垦利县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全面结束。
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一直以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秉着公平公正、统一征收的原则督促海域使用权人按时足额缴纳相应海域使用金,2013-2014年度海域使用金的征收工作由海域站与财务室联合征收,为进一步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垦利县先后多次举办了海域使用培训班,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的圆满完成。
来源: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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