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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增殖放流30年成效显著
2024-05-04 19:04    5081 

为了切实修复海洋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海洋渔业资源,提高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舟山市自1982年开始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经过30余年的不懈坚持取得了喜人成效,舟山市海域的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目前,舟山市日本对虾、海蜇、梭子蟹等捕捞产量呈现逐步增加趋势,多年未见的曼氏无针乌贼有了零星渔获量,已几无鱼汛的大黄鱼时有少量捕获,渔业增殖放流使得我市沿岸岛礁海域渔业资源,特别是鲷科类等恋礁性鱼类数量状况保持在较好水平,有力支撑了舟山市海钓业和休闲渔家乐的迅速发展,有效促进了舟山市海域生物资源的增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舟山市从1982年开始组织放流对虾苗种,于1993年达到高峰,当年在舟山市多处海域投放大规格中国对虾苗11000万尾。1999年舟山市首次组织了大黄鱼增殖放流,在过去大黄鱼盛产地黄大洋投放5~6cm大黄鱼苗种6万尾,翌年继续在该海域投放同规格大黄鱼苗种32万尾,以及50g左右大黄鱼苗种2000尾。2004年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局相继设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专项资金,特别是2007年舟山市率先在全省建立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机制后,我市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进一步扩大,放流品种更加丰富、放流区域不断拓展,各项制度更加健全、操作更加规范。目前,全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专项资金投入在1000万元/年以上(不包括农业部海洋牧场项目的资源增殖放流投入),增殖放流品种达到10多个,以大黄鱼、鲷科、三疣梭子蟹、海蜇、对虾、曼氏无针乌贼等本地传统经济品种为主,年放流苗种数亿尾(粒、头)。此外,近年起,舟山市还在中街山列岛、马鞍列岛等海域实施海藻栽培,开展碳汇渔业试验,探索实现养殖生产和生态修复的双赢之策。

来源: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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