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塘承包合同到期后,不仅不交还,还转包给他人。7月25日,金湾区检察院根据金湾公安分局提请,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有上述行为的金湾区三灶湾垦区水产养殖户罗某某作出批捕决定,罗某某当天被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查明,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故意隐瞒其承包的金湾区三灶湾垦区水产养殖塘已被政府收回的事实,先后与两名被害人签订合同,“转让”其非法占据的国有土地骗取“转让费”。此前,罗某某已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于7月15日被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据金湾区有关部门介绍,罗某某用于骗取钱财的养殖塘位于金湾区三灶湾垦区。三灶湾垦区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填海围垦而来,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市国土部门委托珠海磨刀门公司经营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磨刀门公司将养殖塘对外发包,大包户伍某承包了其中约3000亩养殖塘。2007年,罗某某从伍某手中转包了500余亩养殖塘。2009年底,伍某等承包户与磨刀门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市国土部门已多次发布公告,要求磨刀门公司在养殖合同到期后收回土地,不再发包。
罗某某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据国有土地拒不归还,并将占用的养殖塘作为敛财的工具,隐瞒事实真相,擅自向他人“转让”,致使不明真相的受害人蒙受经济损失,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据警方介绍,该案还有一批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金湾区公安机关呼吁,养殖户中如果存在非法转让养殖塘等违法行为的,一定要悬崖勒马,主动讲清问题,争取自首或立功,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因不了解情况被骗取承包费、转让费的,请尽快提供合同、收据等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将全力帮助追讨。同时,欢迎广大养殖户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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