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政府食安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整治违禁药物使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水产品市场为主线,对水产品养殖、流通、加工和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有效遏制水产品养殖、加工、经营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的现象,提升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整治重点品种:各种养殖鱼、虾、蟹、贝、鳖等水产品及其制品;整治重点对象: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整治重点单位:水产苗种场、养殖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单位,水产品加工、分装企业、小作坊,经营水产品的餐饮单位。
根据部署,在养殖环节,畜牧部门将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整合、取缔不具备生产资质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苗种场,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出场检验,严禁以次充好、带药、带病苗种流入养殖环节。加大对水产养殖场监督抽查力度,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扎实开展“检打联动”活动,确保问题水产品不出养殖基地。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在流通环节,工商部门将加强对水产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管理,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问题水产品下架、召回制度。工商、畜牧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加大对市场水产品抽查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鲜活水产品运输、销售环节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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