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办公室公示6月2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保建彬接听市民来电的办理情况,其中,市民所反映的违规收取过路费、违规收取停车费等情况得到解决;市民所反映的希望降低公租房租金和恢复蔬菜直销车等情况则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详细解答。
市民盼恢复蔬菜直通车
回复:不再恢复,将建社区菜店代替
赵先生是五华区胜利堂的住户,他反映该片区的蔬菜直销车被取消了,询问何时可恢复。
对此,昆明市长热线回复,设立蔬菜直销车(点)是为了平抑菜价,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问题。2012年,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已建设(改造)市场101个,基本上解决了市民“买菜难”、“买菜贵”问题。2013年5月4日,市南亚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稳定蔬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蔬菜临时直销车(点)营造良好南博会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度假)辖区(除封闭式社区、小区、单位)内的蔬菜临时直销车,无论是已经许可或是未经许可的,均于2013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取消。已经撤销的蔬菜直销车原则上不再恢复。下一步,昆明市将适时研究设置城市社区菜店建设,替代为蔬菜直销车,解决部分居民买菜不方便问题。
市民嫌公租房租金贵
回复:已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
马先生分配到了昆明泽惠园的公租房,他反映昆明市公租房的房租太高了,计算时还包含公摊面积,希望市政府考虑适度降低公租房的租赁费用。
对此,昆明市住建局回复:按照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结合昆明实际,昆明市公租房租金在定价前,由专业机构对各个公租房所在地段周边进行了不少于20个房屋项目的租赁价格调查,首批公租房租金标准是按照同地段70%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已经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另外,住房租赁市场出租房屋时,均以建筑面积测算出租房屋的租金。建筑面积包括房屋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等,都是为整幢服务公共面积,是为租户提供相关功能和服务的,按照法律、法规应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因此计租面积应当是建筑面积。(友安)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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