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证实了美国大杏仁是扁桃仁、或者叫做“巴旦木”,是出产自世界各地、广受欢迎的一种坚果,并非美国所特有。随后一场美国大杏仁改名的风波,最终让美国大杏仁改名为巴旦木。在这场风波里,深圳律师甘清洪把沃尔玛告上了法庭,认为沃尔玛是误导和欺诈消费者,要求沃尔玛对其购买了美国大杏仁的费用进行双倍赔偿。
昨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已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事实不足以证明沃尔玛构成欺诈消费者,故驳回了原告诉求。原告甘清洪律师表示会继续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甘清洪在诉状中称,其于2012年11月21日在被告营业网点购买了分别冠名为“盐焗带壳杏仁”(英文名称:roasted&saltedinshellalmond)和“盐焗杏仁”(英文名称:roasted&saltedalmond)坚果各一包,购买价格为27元。该两包产品包装袋明确记载:其产品配料主料为“杏仁”,其英文名称“almond”,经查询,意思亦为“杏仁”。
但是,根据原告阅读的新闻报道,被告出售的产品根本就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被告作为经营者,将扁桃仁冠名为杏仁出售,严重误导并欺诈原告,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4元。
而被告沃尔玛的代理律师则辩称,被告提供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证明本案商品是合格的。假如原告购买本案商品受到损害,也是原告故意造成的,是原告自己欺诈自己,如有任何后果,应由其自负。
甘清洪说,他当时的初衷是“希望能够通过诉讼,强迫商家更名或者下架。”他表示,“如诉讼获得成功,将意味着全中国的消费者在购买‘美国大杏仁’产品后,均可向销售商家或者生产制造厂家提出双倍赔偿请求。”而选择沃尔玛,是瞄准国内最大的零售商,增加案件的影响力度。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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