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律意识淡薄,5名农民采用毒鱼、电鱼的方式大量捕鱼而触犯法律。近日,遂昌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据悉,这是丽水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刑的案件。
据调查,何某等5名非法捕捞者均为遂昌本地人,去年8月至今年1月间,何某等人在未办理渔业捕捞证件的情况下,多次采用毒鱼及电鱼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窜至遂昌、莲都、松阳等地大量捕捞水产品,共非法获利276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人违反水产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五被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何某罚金人民币13500元;包某、叶某罚金人民币各13000元;童某、林某罚金人民币各12500元,赃款、赃物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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