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精神,河北省渔业局将组织2014年渔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示范区应有一定的渔业标准化工作基础,科技力量、经济实力较强,生产基础配套条件较好,能够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示范区水产养殖品种,要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标准化管理,主导品种要贯彻执行省级以上相关标准。
2、示范区建设应与现代渔业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等工作相结合。申报材料需附养殖证、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示范区要求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核心区应成方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应在5000m2以上。
4、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2家2014年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拟建设单位。
请接到通知后,按照申请书要求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河北省水产局规划与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来源:河北省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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