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备受市场关注的有关2013年玉米收购指导的通知正式出台。这则引发现货贸易市场客户高度挺价、观望,也一度造成近期国内玉米期货市场突发上涨行情的通知正式浮出了水面。
本次通知,照例是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储粮总公司共同提出。全文如下:
关于提高2013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通知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分公司: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地做好今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减小灾害影响,切实稳定玉米生产。
细看本次通知,可谓深入浅出,且字字玑珠。短短的字里行间,却能释放出非常多的信号:
提早给出,锁定新作玉米价格底部
中国玉米的收储制度始建于2008年,并一直延续至今。但以往的指导价格出台时间,从未早于当年新粮上市之前。比如2008年的10月下旬,2009年的11月下旬,2010年的10月初,2011年的12月中旬,以及2012年的11月中旬。而本自然粮食年度尚未过半,玉米的指导价格即以率先给出,无疑给今年农户和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虽然在通知中表明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但单就价格而言今年新粮收购价格的提前给出,直接锁定了新作玉米的价格底部。广大的农户和市场所有环节,亦不需要在新作上市之后对国家的政策百般猜测,从而错失最佳的售粮、买卖时机。
连续上涨,将“让利于农”进行到底
来源:中国玉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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