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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垦利县五项措施保障科学文明增殖放流
2024-05-04 11:39    9131 

近年来,垦利县增殖放流力度逐年加大,近海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恢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2013年,2013年全县已完成放流中国对虾苗种1.3亿尾、海蜇2500万只、梭子蟹苗种1200万只、黄河口大闸蟹500万只,为有效规范放流方式,倡导科学文明增殖放流,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五项措施保障增殖放流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等放流方式。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等放流方式,会加剧放流苗种受到水体的撞击,影响到放流苗种的存活和正常生长,这种不科学、不文明的放流方式,既不利于实现增殖放流的效果,也不利于宣传保护生物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放流要贴近水面,有条件的应采用滑道等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不文明放流方式。

二是绝不放流外来物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将直接影响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并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禁止放流放生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的行为,确保水域生态安全。

三是切实防止增殖放流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及时做好放流活动时塑料袋、泡沫箱等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维护好增殖放流水域和周边环境,积极营造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是宣传普及科学文明的增殖放流行为。根据垦利县主要放流苗种、放流水域和放流方式特点,确定科学文明的增殖放流方式和相关管理规范,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督促社会各界按照科学放流方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五是引入了公开监督机制。为进一步确保放流活动规范性,今年放流采取了社会公示监督和渔民群众监督两项措施。放流实施前,通过公示和张贴宣传画报广泛进行增殖放流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关注增殖放流活动,以增强增殖放流工作透明度,提高增殖放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实施放流过程中,邀请当地渔民群众代年表全程参与放流活动,实现渔民群众现场监督。

来源: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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