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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调控实施意见
2024-05-04 11:06    2437 

(记者彭鹏通讯员米严青实习生郭倩芸)今后,即使菜价大幅上涨,市民也能买到便宜菜。昨日,武汉市物价、财政、商务、农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武汉市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调控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旦食品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8%,或菜价月同比涨幅超过30%,武汉市内的20家平价商店和武商集团、中百集团(5.54,-0.03,-0.54%)、中商集团等三家公司的100家大中型超市,将按照政府规定的品种和价格卖菜。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通知》规定的内容主要针对蔬菜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8%,或蔬菜类平均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30%,或根据市场形势判断蔬菜类价格有可能发生显著上涨。此前,农业部门在大中型超市设农副产品平价专卖区,是临时平抑菜价的举措,今后将变成一种常规措施。对于平价商店来说,平时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今后遇到菜价异常波动时,将执行政府定价。

记者还打听到,当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小于2%;或蔬菜类平均价格月同比降幅超过10%;或根据市场形势判断蔬菜类价格有可能出现大幅回落的其他情形时,平价商店经武汉市政府批准后可终止平价销售蔬菜。

此外,100家大型超市具体布点可以在武汉市物价局网站文件速递栏目查询,他们将按照“统一设立蔬菜平价销售区、统一明码标价、统一经营品种、统一蔬菜品质、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销售台账”的要求销售蔬菜,接受市民监督。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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