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农委印发渔业系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方案。《方案》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抓好抓实。结合各种推广会议、技术培训等活动,组织推广人员集中学习研读《农业技术推广法》,力争使每个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信息媒介,结合推广工作和项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养殖户、渔民以及科研教育单位、合作经济组织、涉渔企业等推广主体、服务对象,了解并支持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二、依法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严格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明确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设置原则、职责定位和人员编制。争取在年产万吨以上的县市区的渔业重点乡镇或区域设立水产专业站。努力争取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全额拨款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比例。合理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确保水产专业站的编制和人员到位,确保乡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
三、着力加强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按照公益性岗位的职责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水产技术推广队伍。按照产业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保障到位、制度到位的要求,创建一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站。自2013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创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示范站30个(其中,争创国家级示范站10个),今年创建10个。
四、不断创新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运行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将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与责任渔技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县级推广首席专家、渔技指导员、责任渔技员队伍,完善相关绩效考评和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推广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来源:安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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