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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广告战的法律与市场伦理分析
2024-05-04 07:48    3321 

近日在国内许多报纸上都出现了一则广告,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现场照片在醒目位置夺人眼球,配以三行醒目标题,内容涉及行贿、潜逃等刑事罪名;还包括“唯一传承”、“秘方拥有”两件民事纠纷;机构列出检察院、国资委和两家企业及出资方等等,信息混乱但指向明确。

许多人包括笔者,乍一看都以为是广州市政府发的公告,或是一桩公诉案件的新闻发布会报道;再一看,却是国企广药为自己发布的广告。

先不说广告可以用刑事侦查新闻的方式发布吗?只说其中“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广州市检察院”、“市国资委”赫然在目,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广药这类广告是否违法其实还不重要。

广药与加多宝的纠纷绵延已久,双方针对商标、渠道、广告、秘方,兵来将挡,花样百出,战事不断升级,从街头直到法院。红罐归属、口味维权等几个案子还在法院审理,等待宣判。此时,作为法院的兄弟单位,检察院、国资委等公权力机关,赫然出现在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集体支持广药,名言警句还煌煌刊登在涉讼企业出钱发布的广告中,如果不是企业盗用上述机关名义,断章取义,混淆视听,而是确有其事,到更值得警惕,因为比起干预司法,公权力的直接介入,对法制和公平的破坏更大。

拥有公权力的机构行为失范,大约有两种可能,一则,上述三机构并不知晓已被企业用于背书,广告属广药擅自而为。如是,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表态澄清,否则就是纵容和渎职。

第二种可能更加糟糕,确如广告希望传达到效果一样,三家机构都参与了这次为广药证明的新闻发布会。果若此,公权力公然越位,毫无掩饰的践踏了公平原则。

在正常的经济环境里,“两罐之争”是很寻常的商业纠纷,可寻市场规则解决、可依法律途径救济。但是,如果公权力在此过程中表现异常,甚至直接力挺一方,法律反而“退居二线”,人们对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还有什么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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