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广西宜州市博庆公司、糖业局积极探索糖料蔗生产新模式,抓住农村土地流转机遇,采用“公司+土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整合耕地资源,集约经营,实现糖料蔗规模种植,初步走出一条适合当今情况的发展之路,对于破解糖料蔗发展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此介绍两个样板试点,供借鉴参考。
试点一:
时间:2012年。
实施单位:宜州博庆公司、糖业局。
地点:安马、怀远、庆远等乡镇蔗区。
目标:耕地集约化合作经营种植糖料蔗示范。
模式:农民以耕地入股,制糖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
实施情况:安马乡木寨村是最早开展土地集约化经营试点村,试点总面积50亩,甘蔗平均单产达6.36吨,比项目实施前每亩单产提高1吨以上。以土地入股,实现集约化经营,群众即使不参加劳作,每亩获得利润分红和保底收入1600元;如部分群众参加其中劳作,每亩额外获得劳动报酬高达1200元,每亩最高收入达2800元。作为投资方的博庆公司,按盈余利润比例分红,每亩收入达270元。试点证明,土地集约化规模经营,企业既建成了自己的原料蔗基地,增加原料蔗产量,企业、农民还获得种蔗收益,试点达到预期目的。
主要做法:以“股份+合作”经营模式进行。农民以土地入股建立甘蔗生产合作社,公司为合作社提供资金、农资和技术扶持,农民提供劳务按工日支付,甘蔗收获后公司扣除成本投入,利润部分与入股农户分红。具体的运作管理和分配机制是:1.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原则,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2.甘蔗生产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进行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户分散经营。3.甘蔗收获后,合作社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即首先支付农民土地保底收益,然后扣除公司成本投入后再按股分红,公司占两成,农民占八成。
入股农民收益有三个部分,一是土地保底收益金,每亩500元;二是群众劳务投入工资;三是种植甘蔗利润分红。
扩大试点情况:2013年,宜州市博庆公司、糖业局在庆远镇城障村整合土地580亩,项目正在实施当中。做法上与安马乡木寨村试点基本相同。
试点二:
时间:2013年2月
实施单位:宜州博庆公司、糖业局、国土局
来源:昆商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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