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2】13号文件精神,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于4月22日-24日对我市开展了2013年度第二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积极配合制定抽样方案、安排专人完成了此次抽样工作。
此次例行抽样根据我市畜产品生产和消费情况,主要覆盖了乌鲁木齐市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产和流通环节,共抽检猪肝、猪尿、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等7个种类40个样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给每个被抽检单位留存了备样。
来源:新疆畜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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