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省直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食药监稽字【2013】31号
各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
现将《2013年省直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2013年4月17日
2013年省直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省直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加强餐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餐饮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继续开展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管理制度和高危食品、高危环节餐饮安全快速检测制度,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安全发展、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在岗培训制度。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制定并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我局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与考核机制,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集中培训。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省餐饮安全监管信用网,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诚信不良记录和约谈记录,落实餐饮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餐饮服务单位,将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降低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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