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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工信部消费[2013]136号)
2024-05-04 04:44    8999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要求,按照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食品工业以“安全为先”保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4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和改善食品工业行业管理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继续做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以及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规划的年度工作,跟踪了解规划实施进展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我国大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浓缩果蔬汁(浆)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促进加工能力与原料保障协调发展;继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酒精、味精和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目标任务。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清理和整合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加快制(修)订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参与国际标准追踪研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继续推动食品工业成为资源优势明显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柱产业,促进食品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和创新投入,实行产品差异化,避免恶性低价竞争。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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