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条件批准丸红购高鸿
以往极少干预全球并购交易的中国商务部,近来频频开始扮演更具干预性的角色。
历经十多个月的审查,4月24日,中国商务部宣布,有条件批准日本第五大贸易商社丸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丸红公司”)以5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谷物交易商高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gavilon holdings,llc,下称“高鸿公司”)。
这是继4月16日宣布有条件批准瑞士大宗商品交易商嘉能可(glencore)与伦敦上市矿业公司超达(xstrata)价值760亿美元的合并案后,商务部对另一起国际收购案附加重大限制性条件批准。这两大并购案此前均已获得欧美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批准,中国商务部作为最后一道监管关卡,使得这两起并购案一再延期。
外界注意到,中国商务部对这两起并购案开出的条件,都包括保障关键商品供应渠道的条款。
刹不住闸的大豆进口
丸红公司与高鸿公司于2012年5月份签署收购协议,原本计划最迟在2012年9月敲定收购。英国《金融时报》称,以日元计算,丸红可能被迫支付远高于其最初预期的收购金额,因为自这笔交易在去年5月宣布以来,日元兑美元汇率已下跌逾25%。
对最新这起费时许久的审批,商务部设置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收购完成后,丸红公司应设立两家独立法人实体,组建两支独立运营团队,负责向中国出口和销售大豆;丸红大豆子公司和高鸿大豆子公司之间需设置防火墙以防止双方交换竞争性信息;丸红大豆子公司不得从高鸿公司旗下美国资产采购大豆,等等。
“目前,中国大豆高度依赖进口,国内大豆压榨企业集中度低,生产规模小,议价能力较弱。此项经营者集中可能进一步削弱下游大豆压榨企业的议价能力。”商务部在昨日的公告中称,此项经营者集中完成后,丸红公司在中国大豆进口市场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市场进入难度进一步增加,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的效果,最终可能损害下游客户及最终消费者利益。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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