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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规定
2024-05-04 03:28    6854 

设置最低消费将推升过度消费

北京市消协在该建议中指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将会使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法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初衷。此外,“最低消费”的设置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最低消费中超出消费者需求的部分涉嫌强制性消费,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知情等合法权益。最低消费涉嫌经营者单方面设置的不合理“霸王条款”,不应将其归属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掩盖其强制消费、推升过度消费,给饮食消费带来负能量的一面。

“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餐馆、饭店设置最低消费,将直接推升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要求,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应该彻底取消。”董青说,在市消协的倡议下,目前设置最低消费的北京餐馆比例有所下降。

据了解,今年年初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曾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展开调查,当时北京市20家中高档饭店中14家明确表示包间有最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70%.近日消协工作人员再次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就最低消费问题对50家餐厅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仍有13家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26%;最低消费金额一般在800元至3000元,其中有的在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再加收10%服务费;价格最高的豪华包间最低消费金额达8000元。

97%的消费者反对设置最低消费

针对最低消费,消费者的态度如何?前不久北京市消协网站对消费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馆(饭店)设置最低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2.06%的消费者遇到过餐馆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97.22%的消费者认为餐馆设置最低消费不合理。董青强调,饭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调整了营销模式,取消了最低消费,这应当给予充分肯定。”董青介绍,消协已与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进行了坦诚的沟通,双方对最低消费问题的认识,原则上形成了共识。

据悉,此前商务部相关人士曾公开表示:“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一些餐饮企业借机乱收费确实需要规范。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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