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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
2024-05-04 03:25    8481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来的“三农热词”,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内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何意义,农业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围绕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咨询组组长、中央农广校常务副校长王守聪。

记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大家谈论的很多,但似乎没有统一认识。在您眼中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提出有何背景?

王守聪: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业,从乡村流动到城镇,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在一些地方,转移出去的农民工72%是“80后”、“90后”的青壮年劳动力,其中76%表示不愿意再回乡务农;留下来的务农农民平均年龄达到55岁,其中妇女超过6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近83%,“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农业生产缺人力”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只有加快培育一大批爱农、懂农、务农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业和农村后继有人,从而为推动农业稳步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四化同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身份农民”和兼业农民而言的,是一个阶段性、发展中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专业从事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的高素质、高技能农业从业者。具体来说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

“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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