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联合发文下发《2013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款按照“谁用粮、谁拿钱”的原则,分别由各级政府承担,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张若平)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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