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合格进口乳品将拉入“黑名单”
城市晚报讯4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指出,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检验检疫机构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国内进口乳品乱象促新规出台
在国产奶粉出现诚信危机后,如今的奶粉市场俨然变成进口奶粉的天下,进入孕婴店,店员强力推荐的是进口奶粉,“我们家长其实也不知道进口奶粉好在哪,只是听身边的人介绍着各种品牌,就是不敢给孩子喝国产奶粉。”长春一名“奶爸”说出了不少年轻父母的心声。
这也促使很多洋奶粉品牌敢于疯狂提价。
然而,进口奶粉在受到国民热捧、大赚家长们的奶粉钱时,也不断被曝出各种乱象,近日还有媒体曝光,国内市场的新西兰奶粉几乎全为山寨。对于进口乳品的监督管理迫在眉睫。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13年1月24日公布《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不合格进口乳品3个月内销毁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本办法所称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经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符合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另外,针对经销商乱象行为,国家质检总局还要求,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备案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对于需要销毁的进口乳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进口商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销毁,并将销毁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而且,新规还有一个亮点是“进口奶粉今后要经过风险评估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中国”。
违法生产经营将受处罚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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