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潼南县农委获悉,该县天然水域目前已经进入历时3个月的禁渔期,时间一直持续到4月30日。
据潼南县渔政部门负责人介绍,禁渔期间,该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捞作业,市场和餐馆也禁止买卖经营野生江河鱼,在河滩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江边游钓等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渔政部门将不定期对沿江进行巡查,确保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渔网、市场无江鱼”,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自2月1日以来,潼南县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深入到涪江、琼江潼南段沿线及各水产品集散地、码头、集市等地,广泛宣传实施春季“禁渔”的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已向渔户及群众发放禁渔期宣传通告1000多份,张贴 180余份。(李云喜)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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