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城管有权查扣鲜活物品,并通知当事人两天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不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的,城管可对这些产品进行拍卖,以冲抵罚款,多余部分将如数退还当事人。不过,如在一定公示期内,当事人没来领,多余部分将上缴财政。
“你这个倚门出摊卖水果行为是不对的。”封闭训练间隙,栖霞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蒙进到学则路一带巡查,并对倚门出摊等违规行为进行上门教育。记者看到,这家水果店的橙子、草莓和梨子都摆在了门口,影响了行人的同行。蒙进上前告诉店主,水果店经营应在门内,不能超出门框。
“目前还是以劝告为主,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可以对水果进行暂扣,2日内当事人要来接受处理。”蒙进说,占道经营和倚门出摊等常见的违规行为,虽然依据现行法律可暂扣和处罚,但他们多数是以劝导为主,劝导过程既耗时又耗力,有时,劝导一位店主,都要1-2小时。《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实施后,如果当事人逾期未到,将按规定对物品进行拍卖,拍卖金额除了抵扣罚款,多余部分将如数退还当事人,不过,在一定公示期内,如当事人没来领,多余部分将上缴财政。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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