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为确保春节期间市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绍兴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对养殖单位和个人是否存贮、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原料药、人用药;是否依法建立“三项记录”;是否按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渔药等情况进行检查。行动中,共计对绍兴中亚工贸园有限公司、绍兴市鸿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方圆观光农业园和绍兴市越城区兴隆水产专业合作社四家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用药和“三项纪录”不全的养殖单位。(冰夏)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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