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限酒令、塑化剂危机之后,白酒业正在经历着寒冬,茅台等高端酒终端销售价格一降再降。
“经销商必须力挺茅台价格,一定要挺住,谁低就取缔谁,毫不含糊!”在茅台集团去年12月18日全国经销商大会上,茅台董事长袁仁国言辞强硬。时隔不过20天,茅台就开出了首张罚单,本月5日,茅台在内部客户系统下发通报文件,对降价的经销商分别做出暂停执行合同、扣减20%保证金、黄牌警告的处罚。
对于茅台此番“铁腕保价”,有观点认为,“这属于厂家正常营销手段,价格是产品的生命线,没有市场秩序谈何品牌。”但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于情合理”,但“于法不通”,茅台此举已触碰垄断红线。
昨天,茅台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业界观点
“厂家干预价格不是垄断”
李志起(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
我认为茅台的这种行为不能叫垄断,是企业正常的价格管理行为。不仅仅是酒企,在我国粮油、日化、家电等其他行业,这种现象也是普遍存在。
任何厂家,最害怕的都是价格体系的失控。所以厂家对出厂价和零售价,都有一个比较强硬的要求。只不过有的企业给经销商一个浮动的区间,如上下浮动10%至15%是企业默认的,有的就直接规定只能按照企业要求的零售价格出售。但这仅仅是管理松紧程度的差别,如果价格波动太大,哪个厂家都会进行干预的。
过去茅台一直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经销商和厂家的地位不是完全平等的,所以厂家有这种支配能力。
以前茅台涨价时,茅台厂也发过禁止随便涨价的通知,但态度远不如现在强硬,因为涨价厂家和经销商都是受益者,而降价损失的却是厂家的利益。
“茅台保价手段太过激烈”
张先生(国内一知名酒企市场部负责人):
现在整个白酒行业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困难的时期,行业里的企业大多是采取措施禁止经销商窜货的行为,此外我们企业也在扶植和支持有能力的经销商。
我认为茅台的这种行为不算是垄断,是企业保价的一种手段,只是这种手段过于激烈,招来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反感,特别是用厂家自身的强势地位来压制相对弱势的经销商。在酒企里,很少有像茅台那样用强制命令的形式保价。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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