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4个字,牵动人心。2012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53名委员全票表决通过《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新条例将在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论证、修订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过大大小小几十次座谈、调研、征求意见”,参与立法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副主任程晓君称,政府部门、专家、生产企业、市民及小摊贩代表,都被邀请来听取意见,“兼听则明”。草案曾被删除的问题食品整体“区域退市”、食品安全犯罪“终身禁入”等条款,最终又被加入。删减与恢复之间,存在怎样的争议和犹豫?程晓君为我们讲述了背后的故事。
1区域退市
临时控制vs地方保护
问题食品区域退市,可追溯到2003年2月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其提出执法部门有权对发现问题食品严重的地区实施区域性“封杀”,即该地区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北京市场。2007年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也明确了区域退市。
市民们熟悉的广东潮安果脯蜜饯、山东龙口粉丝、河南许昌腐竹等,都因多次不合格而被整体退市过。“北京每次都会致函通报给产地政府,效果明显”,市食品办人士介绍,产地政府都迅速整治,提高整体合格率。
去年4月,《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民意时沿用了区域退市。
然而,修订草案在去年9月26日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首次审议前,区域退市条款被“意外”删除。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副主任程晓君介绍,这主要是市政府法制办听到了外界不同意见,认为区域整体退市有地方保护或垄断之嫌,可能会牵连合格产品。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不同看法。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作审议意见报告时直接指出,北京从2007年起实行了9次区域退市,在防控食品风险上取得了较好效果,“应该将这一措施继续通过立法确定下来”。
程晓君说,事后人大也展开意见征求和座谈,很多部门、人大代表、市民都认为北京就应该加大防控,因为北京85%的食品都来自外埠供应,源头控制难度较大,防控输入型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进一步加强。
来源:中国肉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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