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中国市场上的进口消费品间接税和价格的议论很多,一些人以为进口消费品价格过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征收的间接税、特别是进口环节的间接税过高,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本文试图通过“解剖麻雀”——即一个简单的案例分析,从微观角度分析一下中国市场上的普通进口消费品的间接税负担情况。
例如,北京某贸易公司从外国进口某品牌的葡萄酒,每瓶到岸价格为15元(人民币,下同),批发价为300元,商店零售价为500元,饭店售价为1000元,试计算1瓶该品牌进口葡萄酒在上述各环节负担的间接税、间接税总额及其结构如下:
进口环节的间接税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进口环节应当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征收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3种间接税。
(一)关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关税时,以关税完税价格(即到岸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最惠国税率为14%,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15元×14%
=2.1元
(二)消费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消费税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0%,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适用税率)
=(15元+2.1元)÷(1-10%)
=19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9元×10%
=1.9元
(三)增值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增值税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7%,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5元+2.1元+1.9元
=19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19元×17%
=3.23元
上述3种间接税合计为7.23元(2.1元+1.9元+3.23元=7.23元),相当于上述1瓶进口葡萄酒到岸价格的48.2%(7.23元÷15元=48.2%)。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不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批发环节的间接税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批发环节应当分别根据上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种间接税。
(一)增值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00元×17%-3.23元
来源: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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