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适度流转,是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的前提,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商品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如火如荼的耕地流转中,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即掠夺式的流转农民的耕地的现象,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所谓掠夺式的流转农民的耕地,就是简单的以每亩地多少钱,租赁农民的耕地。至于每亩地能够产生多少效益,与农民无关。农民与耕地流转者的关系,就好似买卖的关系,每年除了支付关系外,耕地与农民没有任何联系。
农民流转耕地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有的是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顾不了种地;有的是地多种不过来,流转部分地给别人耕种;有的则是在当地干部的劝说下,碍于情面不得不将耕地流转出去等等。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保持农民承包耕地经营权长期不变,是稳定农民、稳定农村、稳定社会的重要政策。让农民不断地从耕地上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方针。因此,掠夺式流转农民的耕地,既不符合党中央的基本方针,又不利于农民增收,有碍于到2020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让农村居民收入翻一番。掠夺式流转耕地有许多弊端。
掠夺式流转耕地使农民与耕地失去直接关联性。简单的以租赁形式流转农民的耕地,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你情我愿的平等关系,事实上这是在表面平等关系掩盖下的不平等关系。
农民失去了“知情权”。掠夺式流转耕地,租赁者一旦将农民的耕地流转到手,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经营。种植什么,种植多少,全由租赁者说了算。这时候的农民,就像一个“旁观者”。
农民失去了“决策权”。租赁者流转农民的耕地后,大权在握,在耕地上经营独占“决策权”。农民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根据市场行情决定经营的取向。即使想提哪怕一丁点的建议,也没有任何市场。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委员会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