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进口食用油及运输工具监管新规开始执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主要对国内棕榈油市场产生影响,但难以撼动国内整个食用植物油市场行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和《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80号公告)等文件精神,2013年1月1日起,国内将加大对进口食用油及运输工具加大监管力度。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相关政策的实施,抑或对棕榈油市场行情产生影响,但整个食用植物油市场的行情还将主要取决于供需面的情况。
新规陆续启动
根据229号文的规定,我国明年将加大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检验检查力度。该文多次强调进口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问题,并指出,各企业应提高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并确保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负责。
根据文件精神,国家质检总局此前要求食用植物油的进口商备案时,务必提供进口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资料。
“‘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字眼在文中屡次出现,这表明国家相关部门会加大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监管检查力度。”中华粮网油脂油料分析师金森森表示。
根据80号公告内容,国家要求进口散装食用油运输工具符合以下要求:油罐应使用不与食用植物油发生反应、并适于与食品接触的惰性材料制造,以不锈钢材料最为适宜。软钢油罐内部应有惰性材料镀层,如酚醛-环氧树脂。禁止用铜及其合金储罐装运食用植物油。
来源:粮油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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