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兴未艾。但是,随之出现的土地流转纠纷不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流转土地的报酬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目前大多数地方流转农民的土地,都是以租金的形式作为回报。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直截了当。问题在于物价在上涨,农民的收入需要年年提高。而一次定“终身”的租金,却没有变动。农民需要土地租金逐年上升,土地流转者认为无利可图。双方的“拉锯战”,导致不少地方土地流转难以进行。有没有一种能够使农民和流转土地者都可以接受的土地流转报酬方式呢?浙江湖州南浔区迎春村用米票换粮的作法,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浙江湖州南浔区迎春村,农民的田地出租给专业合作社耕种,每年换来的租金不是现金,而是一张张“米票”。凭着这些米票,农户能随时到合作社换取需要的粮食,粮食保管的费用、加工费等都不再收取。出租土地给合作社的农户,每年每亩可领取700斤鲜谷;或按700斤鲜谷的重量,根据当时的米价折合成现金,或大米300斤(凭“米票”随时领取)。这种方式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
米票代替租金农民省心
米票代替租金乍一看好似古代的“以物易物”交易,以一种物品来兑换另一种物品。深入研究,这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古代的“以物易物”是在货币没有出现时,人们进行贸易的初级方式。而当今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米票代替租金,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较高水平时,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交换方式。
民以食为天。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粮食是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农民将田地出租给合作社,不直接从事粮食生产,也就没有自产粮食的来源。如果田地流转以租金作为回报,农民势必要到市场上去购买粮食。市场上的粮食价格是起伏不定的,总的趋势是上升的。有限的田地租金购买价格不断上涨的粮食,实际上租金就大打折扣了。湖州南浔区迎春村合作社以米票换代替租金的作法,不但使出租田地的农民得到了粮食,而且在自己食用之余,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获得合理收入,得到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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