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当前,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争地矛盾长期存在;主销区产需缺口加大;粮食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效益偏低。提升棉花、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生产能力,建立东北地区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提高大豆自给率。12月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作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农业法,深化农村改革,完善配套法规,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措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民生逐步改善,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集约化水平有所提升
“谁来种地”问题日益显现
乌云其木格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已登记60多万家,入社农户46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8.6%,带动农户增收,社员比非社员收入高出约2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稳发展,2011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28万多个,带动1.1亿农户,户均全年增收2400多元。各地建设生产基地和农业发展示范园区,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升。
执法检查组发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有些地方“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这既是挑战,也是实现集约化经营的机遇。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在税收申报系统增加合作社法人类别,促进财政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强化合作社财务及审计监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鼓励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发展。
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加快
农民抵押难贷款难突出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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