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农业合作组织“大户垄断”堪忧
2024-05-03 14:44    8903 

牵头人一股独大,普通社员根本不知道财务状况,不能参与管理和经营,也得不到利益保障……记者近日在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农业合作组织“大户垄断化”现象比较普遍。

苏南某市的一家茶叶合作社号称有1000多名社员,理事长原本是茶叶种植和经销大户。合作社成立后,社员采摘的鲜叶都交给合作社统一加工,而茶叶加工企业以及茶叶品牌由理事长个人所有。一位王姓社员说,鲜叶收购价格的确比往年高了一点,社员有所增收,但是,普通社员并不了解合作社的财务情况,不清楚合作社究竟赚了多少钱。合作社的年终分红是象征性的,每户多的不过上千元,少的只有几百元。“理事长本人这几年肯定赚多了,豪车就有好几辆,还修了一个庄园。”这位社员说。

不少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为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扶助。苏南另一个市有多家葡萄合作社,记者了解到,这里一些种植葡萄的农民竟被“分身”,一个农户加入了几家合作社。问及原因,农民说,几个种植和经销大户都找上门来,允诺给予一些好处,他们就加入了。至于大户为什么要求农民“凑数”成为社员,该市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是因为合作社成立后,可以拿到农业管理部门的项目经费和扶持经费,经费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而单个的农民是拿不到这笔钱的。“申请项目时,管理部门对社员数量会有要求,因此我们经常遇到合作社负责人前来要求增加社员数量,而现在工商部门对合作社社员的登记要求很低,拿个身份证就行。”

国家出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规要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设立检察委员会或监察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合作社账目必须公开。但据记者了解,合作组织监察员往往由牵头人指定,真正公开财务并鼓励社员入股的农业合作组织很少,不少合作社实际上还停留在“大户(经纪人)+农户”的松散联合阶段,难以真正组织起来闯荡市场、抵御市场风险。由于合作社内部信息不对称,有的合作社甚至成为牵头人钻政策空子的工具。这些现象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朱新法)

来源:新华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