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从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该局共开展水产品检测7批次(缢蛏、牡蛎、织纹螺、淡水鱼苗种、大黄鱼苗种,大黄鱼成品鱼,真鲷等),送检样品49份,经检测样品均符合要求。
为切实加强水产品源头管理,该局严格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重点整治了以大黄鱼、缢蛏、淡水鱼苗为主的大宗产品,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在开展水产品源头管理工作中,还重点加强对水产养殖场、育苗场和重点水产养殖户的生产监管,要求养殖业者根据各自的生产情况,做好生产记录,尤其是对鱼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详细记录,对养殖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变化、其他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生产品的流通销售也要求养殖户做好记录,逐步建立健全了水产品生产的可追溯制度。(初菡)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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