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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获准使用“莱阳梨”地理标志
2024-05-03 13:56    793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59号公告,正式核准莱阳市昌阳果树合作社、烟台由由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莱阳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这是自莱阳梨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之后,莱阳市首批企业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

2009年,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决定对“莱阳梨”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莱阳市现辖行政区域,莱阳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莱阳市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监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莱阳梨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监局负责指定。莱阳梨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后,广大消费者只要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查询防伪码,就能辨认是不是真正的莱阳梨。

近年来,莱阳市质监局从保护和提高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知名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加强对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的力度。今年,该局以第四届莱阳梨文化节为契机,开展了范围最广、品种最多、项目最全的莱阳梨及其周边产品大检查活动,对莱阳梨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生产过程、标识以及产品标志的印刷、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莱阳梨销售点52个,未发现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志的产品。同时,加强了对莱阳梨果汁中梨汁用量、品质以及卫生标准、添加标准等的抽检,抽检全市3家莱阳梨汁生产企业6种果汁产品22个批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添加剂标准进行检验,确保100%为正宗莱阳梨汁。经检验,合格率为100%,奠定了莱阳梨品牌做大做强的基础。

据了解,该局下一步将对2家获取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一旦经抽检发现使用标志的莱阳梨质量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要求,或使用标志不规范等行为,将如实上报上级部门,并建议取消其使用资格,以维护莱阳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声誉。(龚安静)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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