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201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昌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渔业“科技入户”、渔船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为载体,指导养殖户、渔船正确使用投入品,规范渔船保鲜剂用量和养殖户渔药三项记录。
二是扩大病害测报范围服务渔业生产。结合水产养殖工作实际,加大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测报力度,扩大病害测报范围,从选择测报点、确定测报品种、配备测报人员等环节入手,努力将水生动植物病害测报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制定主要针对渔药、育苗企业的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推进水产种苗良种工程,启动了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督促水产种苗繁育企业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引导规模育苗场创建省级良种场。(灵松)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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