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国家质检总局受理
2024-05-03 10:14    6228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15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受理黄姚豆豉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信息。这是昭平县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取得的重大突破。

黄姚豆豉是黄姚古镇的传统历史名产,具有明显的地方传统特色和独特的品质特征,在历史渊源、文化因素及推广程度上,都符合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规定。为确保申报成功,昭平县人民政府“四个到位”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针对申报工作,昭平县人民政府成立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落实具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申报的各项工作。制定了《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通知》,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经费到位。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专题讨论了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保障问题,会议决定为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昭平县质监局具体负责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主动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并广泛宣传,深入调研,完善材料。通过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申报工作小组针对黄姚豆豉人文特征、历史渊源、现实状况,探索黄姚豆豉品质特色与黄姚地域环境的内在联系,摸清当前生产规模和销售情况,撰写黄姚豆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起草黄姚豆豉广西地方标准,提出产品保护范围,逐级上报并通过自治区质监局的初审推荐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受理。

四是请示汇报到位。为得到上级各部门的支持,申报领导小组多次积极主动与市、区质监局汇报,还专程赴京向国家总局领导专家汇报,虚心请教,得到了许多专家的指导意见,为顺利推进申报工作提供了正确方向。

昭平县人民政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黄姚豆豉的监督管理。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打击市场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冒用黄姚豆豉品牌的假冒伪劣产品,保障黄姚豆豉的品质和名声。

来源: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