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岳阳市严厉打击注水肉
2024-05-03 09:19    6429 

记者李维报道猪肉是老百姓餐桌上不可缺少的菜肴,市民在购买生鲜猪肉时,担心买到病死猪肉、病害猪肉、注水肉,最期盼天天吃上放心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岳阳市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试行办法》,对生猪的屠宰、流通及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规范,为老百姓的“饭桌”添上一道安心符。

为加强生猪产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办法》对生猪品质检验做了严格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它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它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市民在购买猪肉时,遇到过猪肉注水的情况,此后,市民若发现这种情况,可举报到相关单位。《办法》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猪肉的流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工商、卫生、质监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洞庭之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