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是烟台农业传统的优势产业,是农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水果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就加强水果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彻查23种高毒农药、严禁使用18种农药,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无公害水果产区。
果树和果袋共禁止使用18种农药
《通知》要求,针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及砷、铅类等23种高毒农药,要深入开展清查收缴活动,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业户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高毒农药一律收缴,集中销毁。
此外,严格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果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硫丹在苹果树上使用;禁止福美胂、退菌特在果树和果袋上使用。果树和果袋禁用用药共计18种。严格按照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使用农药产品,禁止超范围使用。
2013年1月1日起,烟台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要求,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和使用。
构筑规范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本次烟台开展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是在前段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及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依法对各类农药产品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的全面清查。
凡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药袋生产经营企业、作坊,要坚决清理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未经登记、标签标识不全产品及在果树、果品冷藏保鲜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有破有立,烟台按照“扶优扶强、动态控制、规范管理”原则,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形成经营网点合理布局、农资企业(或组织)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技术服务覆盖乡村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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