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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报送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统计基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2024-05-03 05:29    8733 

为依法做好粮食统计工作,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粮食局在全市粮食行业内组织开展了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各涉粮企业粮食统计法律法规和粮食统计制度落实到位,粮食经营台账建立完整规范,粮食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粮食统计基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市粮食局在企业自查、区县复查基础上,从8月中旬开始,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历时半个月,对新区、河西、武清、宝坻、宁河、蓟县等六个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辖区内42家涉粮企业(占全市纳入统计范围涉粮企业总量的28%)和市粮食储备公司进行了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粮食统计法律法规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辖区内涉粮企业2011年以来粮食经营台账建立、粮食统计报表报送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此次检查结果呈现3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均按市粮食局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检查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辖区内涉粮企业进行了认真复查。同时针对复查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督促各单位整改。二是统计资料完整齐全,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各涉粮企业粮食经营台账建立规范齐全,粮食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有关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主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三是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基础扎实。各单位认真贯彻粮食统计法律法规和粮食统计制度,克服困难落实统计经费,充实统计人员,认真开展统计培训,确保了粮食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粮食局)

来源:国家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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