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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启动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
2024-05-03 05:28    7388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已启动今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

本次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补贴标准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元,省级财政负担12元,市财政负担8元,县级财政负担20元。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养猪场不论隶属关系,一律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核查和补贴。县级畜牧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于2012年9月14日之前,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9月30日前完成能繁母猪存栏数核查和汇总上报工作,统计结果将作为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

在统计核查时必须做到“四见”。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又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张晓甫肖颖)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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