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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贤县对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进行实地督导
2024-05-03 04:23    1464 

日前,进贤县畜牧局由分管业务副局长带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民和镇等乡镇对规模化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进行实地督导。

据悉,自全省规模化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启动以来,进贤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业务副局长任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实行专人负责,强化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工作。一是严格进行分类管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或年出栏50-500头的养殖场(户)一次性病死猪20头以上(含20头)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登记,并由养殖场(户)、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签字确认;年出栏50—500头的养殖场(户),由乡镇兽医站派人到现场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签字确认。二是加大宣传讲解力度,明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标准和要求,即境内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强制扑杀的猪、初生死胎或未佩戴标识的病死猪不在补贴范围之内,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财政补助64元/头,养殖场(户)承担16元/头。三是认真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和有效。

(付海玲)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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