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深圳市公明街道的社区开设酱料厂,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料酒,贴上未经注册的商标进行销售。在短短1年多时间里,销售假冒酱油和醋800多万瓶,销售金额超过千万元。7月24日,该厂老板、工人以及销售商共计7人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酱料厂老板陈瑞兴是广东揭阳人。根据检方指控,2003年,陈瑞兴在深圳市公明街道马山头社区开办了海发酱料厂,开始以酿造酱油、蔗糖、苯甲酸钠、水进行勾兑的方法生产生抽、老抽,并于2004年雇请被告人覃信才从事加工生产。
经鉴定,海发酱料厂生产的生抽、老抽、陈醋、白醋、料酒均系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原料冰醋酸及成品陈醋、白醋均为合成醋酸。
据检方指控,该厂共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070万元。检方认为,陈瑞兴等7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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